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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  日前,国家工商总局研究起草的《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,这是我国首次对电子商务网络购物行业制定法律法规。据了解,这一管理办法年内有望正式颁布执行。

        开网店需要实名登记

      “这份征求意见稿表明国家对于电子商务的高度关注。”日前,亚洲最大的网络零售商圈淘宝网首席财务官张勇表示。他透露,国家工商总局从去年开始就着手调研起草《暂行办法》,从目前的征求意见稿看,工商总局听取了电子商务企业的一些意见和建议,有很多是淘宝网等电子商务平台目前正在实施的。据了解,张勇所提到的“有很多是淘宝网等电子商务平台目前正在实施的”就包括了此次意见稿中要求的“开网店需要实名登记”。

        网上卖家要出具购物凭证

        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(cnnic)调查显示,2009年中国网络购物市场交易规模达到2500亿元,占全年全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量接近2%。与网络交易的火爆相比,在对网上交易的管理方面我国法规方面仍是空白。由于网上购物平台的特殊性,造成这类纠纷大多难以处理。在这种情况下,尽快使法制健全显得越发重要。

        记者发现,此次“征求意见稿”提出,网上的卖家不得以电子格式合同条款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、不合理的规定,或者减轻、免除经营者义务、责任或者排除、限制消费者主要权利的规定。同时还要向消费者出具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,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;征得消费者同意的,可以以电子化形式出具。电子化的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,可以作为处理消费投诉的依据。

        国内咨询机构艾瑞高级分析师张艳平认为,该“征求意见稿”的出台,对于中国网络交易市场而言是一个利好消息,对规范网络商品交易、保证消费者利益等都将起到积极的作用。

发布时间:2010-04-09 作者:许佳 来源:人民网天津视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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